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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医保规[2022]12号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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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8:48 |
| 信息简介: | 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当同步参加成都市长期护理保险。按照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