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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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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8:40 |
| 信息简介: |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费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无需填报任何手续,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即可,缴费基数按2023年缴费标准自愿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