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川办发[2022]7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川办发[2022]7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8:10 |
| 信息简介: |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