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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办函[2023]2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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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7:41 |
| 信息简介: | 申请认定省级高新区的园区根据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准备申报资料,报所在市(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由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做好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衔接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