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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条款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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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7:20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存在转让房地产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申报不实等情形的,税务机关参照房地产评估价格核定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