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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人社规[2023]5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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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7:18 |
| 信息简介: | 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受理,原则上按照登记证照的核发机关(以下统称“登记机关”)共享信息同步完成。未实现信息共享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后应告知参保单位在单位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