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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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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7:02 |
| 信息简介: | 广安市个体参保人员2023年度缴费截止时间统一确定为2023年12月31日。2022年选择暂缓缴费的,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