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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科政[2023]10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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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6:39 |
| 信息简介: |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范围:税务机关对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有异议、需要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的项目。对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