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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等5部门关于落实2024年度四川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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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0:14:44
信息简介: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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