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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财建[2024]144号 四川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融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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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2:06 |
| 信息简介: | 鼓励合作银行为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以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凭证、进出口货物订单等增信凭证为基础的融资,单户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