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成公积金委[2024]10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重新修订]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成公积金委[2024]10号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重新修订]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1:34 |
| 信息简介: | 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申请人办理对应顺位抵押登记,商转公贷款资金划转到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专项用于提前偿还原商业贷款。原商业贷款余额与商转公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借款申请人可选择自行结清,形成纯商转公贷款;也可选择继续正常偿还,形成商转公组合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