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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府规[2025]1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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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10:18 |
| 信息简介: |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前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限额,按本通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