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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财规[2025]5号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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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9:36 |
| 信息简介: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