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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人社规[2025]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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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9:30 |
| 信息简介: | 稳岗返还标准为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4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参保单位划型按与其享受税费政策一致的原则,由省统一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