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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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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9:29 |
| 信息简介: |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相关待遇的计发标准涉及本人工资和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标准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