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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川医保办发[2025]19号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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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9:28 |
| 信息简介: | 调整全省生育津贴申领和发放方式。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