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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绵住房公积金发[2025]23号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关于实施绵阳、天水住房公积金互惠政策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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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8:55 |
| 信息简介: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缴存人在天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