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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税政四字[1989]41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对印花税几个业务问题的批复[条款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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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2:32 |
| 信息简介: | 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工会、食堂的账簿贴花和对各类账薄贴花位置问题,应分别按省局(1988)辽税政四字第246号文件第12条和第15条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