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税政四字[1989]430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规定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辽税政四字[1989]430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规定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0:02:28
信息简介: 采取以货易货方式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的双重经济行为的购销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内未到列明价款金额的,应按照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据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金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