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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税政四字[1990]66号 辽宁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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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2:28 |
| 信息简介: | 对各类出版单位自办发行与受托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征订凭证应照章征税。发行单位进货如无定价,可按估价及折扣率计算。各地税务机关可委托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出版单位监督贴花并代售印花税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