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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税函[1994]19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汽车分配单[表]贴花问题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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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2:10 |
| 信息简介: | “代订网点资源分配单”是汽车资源分配单位开出的,作业订货和供货单位之间签订合同的依据和凭证。在实际工作中,订货与供货单位之间往往不另行签订合同,而以此分配单代替合同使用,因此,凡用于明确订货和供货单位之间的供需关系并据以供货和结算的,“代订网点资源分配单”正本应按规定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