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政办发[1995]2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辽政办发[1995]24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0:01:51
信息简介: 存量房地产转让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为了加强存量房地产转让税收征收管理工作,防止税款流失,税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土地增值税,并从代征税款总额中提取2%的代征手续费,用于支付代征单位增加的费用支出。税务部门要加强对代征单位的监督检查。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