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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1996]12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文化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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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1:23 |
| 信息简介: | 向演职员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必须在支付演职员报酬的同时,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规定扣缴或预扣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