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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票[1996]15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税务发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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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1:20 |
| 信息简介: | 按照物价局定价规律,各地印制发票时五联以下使用18克薄页纸、六联以上使用17克拷贝纸。一次性印刷不足50本,价格由各市地税局与发票承印厂协商。由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用于发票管理的薄(证)均按省地税局定价收取工本费,各地不得随意加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