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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发[1996]21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土地管理局转发国家税务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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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1:14 |
| 信息简介: | 税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地产评估价格确认制度,对应纳税房地产的评估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及确认。其中转让房地产收入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必须经省地税局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