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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一[1996]173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查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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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1:10 |
| 信息简介: | 各地应对以前所报的数据认真进行逐笔检查,对漏报的数据,在10月20日之前,补报给省局。各地应严格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国丢失、被盗汇总库的数据,做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查询工作,对查询结果要按月汇总,并于次月10日前报省局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