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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政办发[1997]39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建筑业营业税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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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0:16 |
| 信息简介: | 各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代扣代缴建筑业营税。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实施强行扣款措施,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