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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国税一[1997]179号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辽宁国电节能环保开发公司销售电力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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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0:13 |
| 信息简介: | 鉴于辽宁国电节能环保开公司特殊经营形式,为兼顾发电和供电地区的利益,妥善解决辽宁国电节能环保开发公司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经研究,从1997年11月1日起,对辽宁国电节能环保开发公司,暂比照对东北电力集团公司的征税办法征收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