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票函[1997]14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票函[1997]14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自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0:00:02 |
| 信息简介: | 对于不改变统一发票内容,只冠有单位名头的自用发票,仍按辽地税发[1996]166号《辽宁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制度》中有关自用发票的规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