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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个[1997]7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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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9:56 |
| 信息简介: |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个人是否取得收入要以“权责发生制”作为认定标准,即在纳税人对其收入(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拥有所有权时,视同其收入实现。代扣代缴单位应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