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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所[1998]23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等若干业务问题处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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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9:40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依据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的标准,经劳动当人的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在上述标准内的,计征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