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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大地税发[1998]144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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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9:35 |
| 信息简介: | 纳税人受雇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政府部门而被派往该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政府部门所属的境外分支机构、使(领)馆、子公司、代办处等工作取得的所得,属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