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所[1998]324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所[1998]324号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9:29 |
| 信息简介: |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地国有重点煤矿下放后企业所得税征收工作交接过程中,主动加强联系,积极协作,共同做好纳税档案交接工作,并依照征管法的规定,依法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