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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财税[1998]445号 辽宁省财政局 辽宁省地税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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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9:19 |
| 信息简介: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1997]5号)列举的25项收费项目不征收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不征收营业税的收费(基金)项目名单(第二批)的通知》(财税[1997]117号)列举的347项收费项目不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