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行[1999]9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行[1999]97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57 |
| 信息简介: | 关于设备引进合同类印花税缴纳地点问题按照《印花税细则》和国税发[1994]95号文件规定,外国企业(在华未设机构)与国内企业签订的设备引进合同,应在合同签订地缴纳印花税。国内企业未在合同签订地贴花的,应在企业所在地补缴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