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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票[1999]112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公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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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52 |
| 信息简介: | 各市要对所管运输部门的各类货物运输专用发票进行清理、检查,完善移交手续,妥善处理移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省公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新的管理办法实行时间为1999年6月1日,执行中如有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