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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票[1999]94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运输业客运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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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51 |
| 信息简介: | 自1999年5月20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客运的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合资、联营等经营者(含城市出租车)均须使用套印我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公路运输业客运普通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