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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票[1999]93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园、旅游景点等门票纳入地税发票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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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50 |
| 信息简介: | 凡套印有我市地税发票监制章的门票(券)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存制度,设立专库存放有关门票(券),配备专人负责有关门票(券)发放使用工作,同时接受主管地税机关的检查与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