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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所[1999]12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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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42 |
| 信息简介: | 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认定审批程序仍然按《关于企业研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所[1997]68号)文件规定办理,省局不再下达确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