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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票[1999]130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及分设机构、代办机构的保险费收据纳入地方税务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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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42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保监委(保监发[1999]36号)文件精神,省局决定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以下简称省人保)及分设机构、代办机构所使用的保费收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