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农[1999]134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几个政策界限问题的批复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辽地税农[1999]134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几个政策界限问题的批复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8:38
信息简介: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按房改政策第一次参加房改的,以房屋动迁、 异地安置形式重新取得住房,免征契税;除此之外,现承受房屋与原房屋的面积、 价格均有差异,按价格差额由多支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