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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辽地税所[1999]15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改组改造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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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8:33
信息简介: 此政策只适用于原国有企业,根据国家关于企业改革要求进行改组改造而变为其它经济性质的企业后,财政、劳动部门不再对其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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