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锦地税一[1999]第63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出租房屋房产税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锦地税一[1999]第63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出租房屋房产税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09:58:30
信息简介: 出租房屋房产税、营业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人)缴纳。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赁纠纷未解决的,房产税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八缴纳。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