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锦地税一[1999]第63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出租房屋房产税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锦地税一[1999]第63号 锦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出租房屋房产税营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30 |
| 信息简介: | 出租房屋房产税、营业税由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人)缴纳。产权所有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赁纠纷未解决的,房产税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八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