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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流[1999]21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使用非自营性外汇资金经营贷款业务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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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18 |
| 信息简介: | 中国投资银行沈阳分行支付给总行的借款利息不是外汇借款利息。因此,不能按转贷外汇业务,即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而应按一般贷款业务,就贷款利息全额征收营业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