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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行[1999]22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地方教育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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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18 |
| 信息简介: | 凡在辽宁省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不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和个人,均是地方教育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纳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地方教育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