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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沈地税个[1999]191号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交通运输业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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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17 |
| 信息简介: | 对承包租赁的车辆,在承包租赁期内,其承包承租人缴纳个人所得税100元,由所属公司代收代缴;承包承租人兼司机的每月定额缴纳个人所得税150元。其中100元由所属公司代收代缴;50元由准驾证审验单位代收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