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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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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14 |
| 信息简介: | 本省住房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其他房屋和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税率为百分之四。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在灭失住房所在的县(市、区)范围内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