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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农[1999]235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在收购处置不良资产中免征契税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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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12 |
| 信息简介: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所及契税,应按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到当地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申请减免税,在免税范围以外的契税,当地征收机关应依法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