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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辽地税个[1999]263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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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8:01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纠正在征收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做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181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本文自1999年11月1日起执行,省局辽地税个[1999]14号文件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