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辽地税财[1999]30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抚顺自来水公司所属水厂澄清池、滤池征收房产税的批复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辽地税财[1999]309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抚顺自来水公司所属水厂澄清池、滤池征收房产税的批复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09:57:50 |
| 信息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抚顺市自来水公司所属水厂澄清池 、滤池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生产场所,按规定应征收房产税。鉴于水厂澄清池、滤池的生产设备与房屋构成一个整体,登记在“固定资产”帐簿中的实际情况,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核定,并就给予必要扣除后的余额计征房产税。 |